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校内学生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23 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积极响应《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教用语〔2022〕2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加大普通话普及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促进我校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一定等级标准,现组织开展2023年校内学生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现将普通话报名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有测试需求的在校生(只限本校学生)。

、报名方式

本次测试不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系统报名。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需以各院系为单位进行统一报名。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的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系统已经完成线上报名的考生切勿在本次重复报名,否则所缴费用概不退回。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三、测试费用

学生报名费用25/人,请以院系为单位携带各院系报名登记表及银行卡到校园卡结算中心处缴纳费用(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缴费)。

四、测试方式

普通话水平测试为计算机辅助测试,测试地点在我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图文信息中心二楼大平台北侧),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测试流程

1.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至测试地点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2.考生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3.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

4.测试结束后,经考务人员确认无异常情况,考生方可离开

六、颁证

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测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省级测试机构发放等级证书。

七、其他要求

1.按照国家语委新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文件通知,2023年起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考环节。请通知报考考生务必积极准备,提前熟悉测试内容。正式测试时,系统将在第四项命题说话答题前增加30秒准备时间。

2.请各院系以班级或专业、年级为单位明确一位负责后期考务事项通知的联络员,并填写联络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3.请各院系认真核对填报信息,并于33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盖院系部章)和财务收据报送至行政楼A406办公室周曼曼处,电子版表格请发至邮箱469442534@qq.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梦雅、周曼曼,0552-3175035

 

附件1: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登记表

附件2:蚌埠医学院2023年校内学生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联络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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