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1-13 点击数:

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1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共有三类,分别是:

(一)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二、申报原则

(一)坚持人才引进、培养与学校办学定位相结合。引导高校结合办学定位和学校实际,坚持高标准,科学制定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规划。

(二)坚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中心。围绕高峰学科、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新兴学科培养和积聚优秀人才,促进学校走特色化、高水平办学道路。

(三)坚持培养与引进有机结合。引导高校在抓好人才引进的同时,加大对具有良好基础、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培育力度,推动现有人才向更高层次迈进。

三、申报要求

各项目的申报条件见《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申请书、表格及附件材料目录样本请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以上项目,只能选择一项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的,同类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一)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个人申报材料。申报人需填写《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纸质版,同时报送电子版(每份申报表签字盖章报送纸质一式两份和WORD版,附件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并按“学院名+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

(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个人申报材料。申报人需填写《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申请表》,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纸质版,同时报送电子版(每份申报表签字盖章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和WORD版,附件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并按“学院名+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个人申报材料。申报人需填写《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表》,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每份申报表签字盖章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和WORD版,附件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并按“学校名+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

四、材料报送内容及推荐程序

(一)材料报送内容

1.院系正式推荐报告纸质版;

2.2022年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2022年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申报汇总表》《2022年高校优秀青年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EXCEL版;

3.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4.各院系按项目分类建立文件夹后压缩,并用“学院名+2022年优秀拔尖人才项目申报材料”的格式命名;

(二)推荐程序

1.各单位将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于216日前将个人申报表、附件材料和各类别汇总表上报人事处(同时上报电子版至邮箱:bysz@bbmc.edu.cn),推荐报告及汇总表须由所在部门(或附属医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3.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经集体研究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柏耀斐、王梦雅;联系电话:3175035

附件: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

 


                                  蚌埠医学院人事处

                                                                        2022113











附件

2022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

立项工作申报指南

2022年,省教育厅将继续开展省属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包括以下三个子项目:一是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项目,遴选100名左右本科高校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予以支持立项;二是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遴选300名左右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赴国内外访学研修予以支持立项,其中:国外研修100名左右、国内研修200名左右;三是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遴选400名左右高校优秀青年人才予以支持立项。

一、申报条件和限额

各校应将政治素质作为首要要求,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将立德树人作为核心追求,把好申报人选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并在学校推荐报告中进行说明。

(一)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是高校校级(含)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业带头人;

2)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创新性成果;

3)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需进一步开展延伸研究,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2项需要资助:

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出版学术专著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高职高专特色教材;

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成果推广、专利申请,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11日以后出生)。

2.立项限额

本科高校每校2名,高职院校每校1名;特色、应用、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每校可增加12名。

(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1.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和3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3)近3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以及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

4)研修计划有相关教研、科研项目为依托,且所依托的教研科研项目符合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或是高教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研修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

5)赴国外研修需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所赴国家语言)沟通能力(具备英语四级相当水平)。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11日以后出生)

2.立项限额

本科高校原则上每校5名,高职院校每校3名,特色、应用、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每校可增加12名。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1.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

4)在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以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2项需要资助:

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出版学术专著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特色教材;

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成果推广、申请专利等,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11日以后出生)

2.立项限额

本科高校原则上每校6名,高职院校每校3名,特色、应用、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每校可增加12名。

  二、项目资助额度

(一)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为重点项目,学校资助额度为每项10万元。

(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为一般项目,学校资助额度为:国外研修每项15万元、国内研修每项3万元。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占备案总数的35%左右。学校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每项6万元,一般项目每项3万元。

以上项目,只能选择一项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的,同类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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