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专职辅导员人事代理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岗位专职辅导员2名,见下表:
岗位 代码 |
部门 |
岗位 名称 |
聘用 人数 |
学历 学位 |
招聘 专业 |
其他 要求 |
笔试科目 |
面试 形式 |
01201 |
学生工作处 |
辅导员 |
2 (男女各1名) |
硕士 研究生 |
不限 |
无 |
学生管理综合知识测试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
结构化 面试 |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四)具有完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经历,并具有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0年11月2日起至11月15日17:00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应聘者填写《蚌埠医学院辅导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与应聘人员简历一起发到邮箱byjyzd@126.com,并以“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命名,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按此格式一律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审核和确认
1.资格初审。学生处会同人事处根据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2020年11月16日在蚌埠医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bmc.edu.cn/)公告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通过者不再一一通知。
2.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龙子湖校区G座G1教室
网上报名辅导员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者,需进行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四六级英语、雅思、托福成绩单,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硕士毕业生须同时携带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国外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注意: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相关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报名。
其中:
1.属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历届毕业生须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或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无法提供协议书或证明材料,需要缴纳3000元保证金,保证金在笔试成绩公布点后(未进入面试者)或录取名单公布后(未被录取者)或体检不合格(示取者)或报到上班后(被录取者),由本人凭保证金缴纳收据退还。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填写《蚌埠医学院公开招聘知情承诺书》(附件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确认报名成功的考生缴纳招聘考试费90元(笔试每科45元),当场领取准考证,并自行熟悉考场。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考试考查。由统一笔试、心理健康测试、面试等环节组织。
笔试时间:11月18日上午8:30始,详见准考证。
心理健康测试及面试时间后续将在蚌埠医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内通知。
1.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为主。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及面试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多人并列,均进入心理健康测试及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心理健康测试及面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内公布。
2.心理健康测试。笔试通过后,进入面试的人选,在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发展潜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取。成立面试专家组,由7人及以上组成,其中外聘专家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4.最终成绩。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学校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并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内公布。
(四)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考试考察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内公示7天。
(六)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在考察、公示、体检等环节中,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可在参加考试考查应聘者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签约聘用。体检合格并经公示若无异议,由学校组织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5027(纪委、监察审计处)。
2.应聘人员按我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携带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如果相关证书材料与考核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拒绝办理报到手续,先前签订的协议视为无效。
3.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前来报到时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来校报到工作,否则学校本年度内将不予聘用。
5.保密监督
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
联系人:曹老师(学生处),黄老师(人事处)
联系电话:0552-3178076(学生处)
0552-3175036(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2-3175027(监察审计处)
蚌埠医学院官网地址:www.bbmc.edu.cn
特此公告。
蚌埠医学院
2020年11月2日
2020年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招聘考试注意事项
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将报名参加我校2020年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招聘考试,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考生来我校现场确认前申领安康码相关事宜公布如下,请各位应聘考生及时办理,以免影响考试:
一、申领时间:应聘考生于11月3日前完成申领。
二、申领方法:手机下载“皖事通”APP,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如实填报应聘考生个人信息。
三、温馨提醒
1.应聘考生本人或考生家长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2.“红码”、“黄码”应聘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在来我校现场确认前转为“绿码”。
3.在来我校现场确认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应聘考生,必须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佐证材料,并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
4.“绿码”应聘考生:“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应聘考生可正常前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5.做好健康状况监测,做好自身防护。
①从11月3日起(来我校现场确认前14天),应聘考生尽量不要离开所住地,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7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②应聘考生来我校现场确认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应聘考生来我校出场确认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来我校现场确认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来我校现场确认前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
③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应聘考生及家长应尽量避免与境外或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来我省人员接触,关注身体健康状况,严密做好自身防护。应聘考生在前来我校现场确认时最好采用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四、填写并提交承诺书
1.应聘考生必须如实完整填写《2020年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招聘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3)并手写签名承诺。
2.应聘考生将打印好并填写完整的承诺书于11月17日来我校现场确认时提交给工作人员,请各位应聘考生务必认真完成。
五、来校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来校现场确认的应聘考生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安康码”绿码。
2.应聘考生在来校现场确认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和随身物品消毒,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确认现场。第一次测量体温超过正常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现场确认;仍不正常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其他应聘考生和现场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学校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应聘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地确认。
3.进校后,应聘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所在区域;结束后,沿原路线即刻离开学校,不得进入非现场确认区域或在校内逗留。来我校现场确认期间,请应聘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
4.在现场确认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5.应聘考生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