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科技部等六部门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皖教科资秘[2020]159号)精神,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以人才派遣方式聘用)21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岗位职责
科研助理21名,主要从事学院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科研辅助助理等工作。招聘具体岗位、数量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书写作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办公软件的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4、应聘者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报名时间及应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3日下午5:00。
(二)应聘程序
1、应聘人员须填写《蚌埠医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将电子表发送至bbyxyrsc@163.com,邮件以“科研助理+姓名+科研项目负责人”格式命名。
2、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考核,考核时间8月25日。考核时务必携带以下材料: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A4纸打印,粘贴1寸彩色照片)一份,个人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空白就业协议书。
报名后没有接到面试考核通知的应聘人员,恕不一一回复,敬请谅解。
3、招聘考核主要由各课题组组织实施,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岗位胜任力等能力素质。
4、公示及入职:对各课题组拟录用人员,将在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合格者将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第三方派遣事宜,日常管理由各聘用课题组负责。
四、聘用方式
以人才派遣方式聘用,工资标准参照学校招聘本科人事代理人员工资标准(见习期工资1780和绩效工资2735),由课题组和应聘者协商确定。
五、相关说明
1、联系人:王梦雅 咨询电话:0552-3175035
2、资格审查和考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录用人员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学校相应科研项目组,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学校可提供工作履历证明。
附件1:蚌埠医学院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蚌埠医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蚌埠医学院人事处 科研处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