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7-17 点击数:

 

党委各部门,纪委,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群众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以下简称《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以下简称《意见》)。现就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准则》、《意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把握深刻内涵

《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准则》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针对涉及师德主要问题、突出问题提出十个方面的要求,划定基本底线,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关键之举。为使《准则》更好地落地执行、取得实效,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履职履责行为,结合教育部制定的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意见》,要求要全面把握和理解其内涵,牢记使命,不忘初衷,把教书育人、提高自身修养结合起来,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认真组织,深化宣传学习

为使《准则》更好地落地执行、取得实效,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履职履责行为,结合教育部制定的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意见》,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结合《蚌埠医学院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蚌埠医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准则》、《意见》的学习贯彻,要将《准则》、《意见》内容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对教职工普遍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培训活动。各院系部要做到《准则》上墙,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可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三、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

《准则》既是教师遵守职业道德的标准和底线,也对教师提出了思想和政治上的更高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必须担负起管理的第一责任,要把好教师入口关,在教师招聘、引进时组织开展《准则》的宣讲,确保每位新入职教师知《准则》、守底线。要求强化考核,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必须进行师德考核,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四、加强监督、严查失范行为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按照《准则》、《意见》要求,严格举报受理和违规查处。对于发生《准则》中禁止行为的,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师德教育和工作力度。对于师德失范行为,学校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进行查处,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根据失责情形的认定结果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中共蚌埠医学院委员会

201979

 

蚌埠医科大学人事处 ©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高校网站模板版权所有 部门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大学城东海大道2600号  联系电话:3175035、3175036  网站备案号:皖ICP证06000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