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教职工继续教育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2-21 点击数:

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进修培训工作管理,鼓励教职工提升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根据《蚌埠医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院字〔202256号)及《关于调整进修学习差旅费规定的通知》(院人〔202245号)的相关要求,现就报送2023年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原则

1.教职工进修培训应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管理服务等情况相适应,坚持按需培养,学以致用;有序选派,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专任教师(指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下同)进修培训须专业对口,辅导员及其他人员(包括管理岗位和教学辅助岗位人员)进修培训须岗位对口。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蚌埠医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院字〔202256号)文件规定,在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编制培养计划,确定本单位培养人选并进行排序;同时对于本单位跨专业报考及报考国(境)外高校的申请要严格把关。

二、报送类型

本次报送的2023年教职工进修培训类型包括:学历进修(含攻读硕士、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出国(境)访问学者、国内访问学者、课程进修、挂职锻炼、产学研践习实践以及博士后研究等各类进修培训。其他各类短期进修培训由所在二级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或相关文件要求,按规定选派。

办理过在职攻读博士、博士后研究、国内外访学等进修培训手续者无须重复报送,但脱产时间超过规定年限的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三、审批程序

教职工进修培训审批程序:

1)教职工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

2)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上报人选;

3)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4)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下达批复文件。

四、具体要求

1.教学科研岗位上的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可选择在职、脱产的培养方式;其他岗位教职工原则上以在职培养方式。

2.攻读硕士学位原则上不允许报考国(境)外高校。

3.申请人可以同时填报3个志愿,志愿提交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4.未经学校审批的拟进修培训人员,相关手续原则上不予办理。未经学校审批,私自报名或擅自外出进修培训影响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 请各单位根据专业建设、学科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工作任务分解指标,有计划地制定本单位教职工2023年继续教育计划,请于1230日前将《2023年蚌埠医学院进修培养计划汇总表》(附件1)(A3纸打印)、《蚌埠医学院专任教师继续教育审批表》(附件2)及《蚌埠医学院非专任教师继续教育审批表》(附件3)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A406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柏耀斐、赵斌,联系电话:3175035

电子邮箱:bysz@bbmc.edu.cn


附件:1.2023年蚌埠医学院进修培养计划汇总表

2.蚌埠医学院专任教师继续教育审批表

3.蚌埠医学院非专任教师继续教育审批表



蚌埠医学院人事处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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